網路已經逐漸變成每一個人的生活糾察隊,周圍所有的眼睛,無論熟人或陌生人,都在監視你。無形中,網路鼓勵我們互相監控,讓我們變成彼此的老大哥。

  網路變成新時代的道德警察。

  美國眾議員推特了一張自己激凸內褲照,落得辭職下台,政治生涯中斷;台灣一名髮廊妹因為在捷運上翹腳不讓座,遭人肉搜索必須出面道歉;法國名牌迪奧首席設計師葛利安諾在巴黎瑪黑區辱罵猶太人,被拍上網,立刻從時尚寵兒的雲端墜到過街老鼠的地步,沒了工作,還要上法庭。越來越多網路公審事件,不斷發生,固然大快人心,事件發生的方式也令人不安。

  當網路揭發弊案,打擊霸權,另一方面,就像所有力量新興之後也會浮現自己的弊端,目前網路問題即在資訊片面化、反應衝動化、行動民粹化,動不動就集體公審,形成泛道德的社會風氣。當個體私下出現不當行為,旁邊的人並不是挺身出面規勸,卻是冷眼觀察,將之實況上網,讓這些罪人遊街示眾,直接公審,宛如歐洲中世紀宗教審判。單一事件擴大,公眾立刻譴責,公開道歉變成流行。因為網路其實是媒體,只要有人用手機拍下並上載網路,大眾便覺得自己有權觀看,也就有權評論,也許鏡頭斷章取義,也許資訊不完整,但,在公眾眼前曝了光的人生便毫無隱私可言,而且從此在額前烙下紅字。

  因著私領域的某個碎片,而無意間踏入公領域,因著公領域的審判,而造成私領域的崩潰。網路已經逐漸變成每一個人的生活糾察隊,周圍所有的眼睛,無論熟人或陌生人,都在監視你。無形中,網路鼓勵我們互相監控,讓我們變成彼此的老大哥。

  我們早已習慣名人隱私是一種商品,醜聞也值得販賣,痛哭流涕也可以是一種表演,名人藉由裸露隱私來操弄形象,傳媒藉由報導隱私來衝業績,名人搏版面,傳媒賺收視率,觀眾得到娛樂,皆大歡喜。然而,網路早已打破潛規則,名人素人一同在網路載浮載沉,誰的隱私都能拿來爭取點閱率。最最可怕的是,沒有人會徵得你的同意。人們出名的原因與方式越來越古怪,名氣循環越來越短,上載的人不收費,上看的人不付費,因為沒有成本的考量跟壓力,什麼東西都在網路上流傳,很少人花精力確認資訊正確性,也很少人真正在乎內容的價值,只要有趣三秒鐘就夠了。

  在此種情形下進行公審更需要社會智慧。尤其網路已是新世紀的公眾圖書館、我們社會的集體資料庫,一旦上了網便拿不下來,且如漣漪迅速擴散,不可收拾,幾乎立刻當作「歷史」被接受。虛擬情境所發生的事情,終究仍會回到實體世界,成為每一個人認知的「事實」。若不注意,就會發生社會集體霸凌個體的狀況還自以為在執行社會正義。

  我們一天要按好幾個讚,無論是牛肉麵店、名流婚禮或茉莉革命,我們都「受邀」去按下滑鼠,有時我們知道自己在講什麼,大部分時間其實也只是憑個印象就發出「我認為……」句子。一如網路所忠實反映出來的,現代社會的特色卻是世界其實非常複雜,萬事沒有終極解答。當網路解放了我們,讓我們免受主流媒體與商業機制的洗腦,我們也該避免犯下多數人民主的錯誤。

  在現實生活中挺身出聲去阻止邪惡的發生,其實更需要真實的勇氣,而決定揭發他人的墮落時,也該思索道德公審的嚴重性,因為一個人的人生遠比我們所能想像的更脆弱。

(作者為作家)

【2011/06/25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NEWS/OPINION/OPI4/6419767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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