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過年期間,遊民照例成為社會關懷焦點。然而,我們太容易把遊民歸類為游手好閒者,在辦尾牙、發紅包等善心救濟氛圍中,很少人願意花時間理解這些遊民因何而來,也因而看不清遊民背後存在的結構性貧窮問題。

 與其他社會底層弱勢族群相較,遊民無疑是最容易被歧視的一群人。如果遊民全都是好吃懶做者,這種社會歧視並不冤枉,但若不是如此,社會歧視及刻板印象只會讓遊民更難以翻身。

 從二○○七年開始關切遊民議題的「台灣當代漂泊協會」,在去年十、十一月間首度大規模訪問調查台北車站一百四十位遊民,發現下列顛覆社會刻板印象的資料:高達九成遊民原本都有工作,並非只想游手好閒;流浪期間仍然工作的遊民也高達七成,但他們過著月收入少於三千元的赤貧生活,這些勞苦終日卻無法在房價、物價飆高年代生存的工作窮人(working poor),才是遊民的大宗。

 這項調查指出,遊民的工作以打零工比例最高,其他類型則包括舉牌、出陣頭、工地粗工、清潔工、廚房雜工等。由於這些工作高度不穩定,付出的勞動與薪資根本不成比例,讓這群工作窮人不但租不起房子,還必須承受隨時被臨檢、驅趕甚至暴力攻擊的夢魘。

 當然,這項調查的樣本數仍然不足,也還沒有展開長期追蹤,難以據此論斷與遊民相關的貧窮問題。不過,這項調查呈現的若干社會趨勢,例如派遣勞工等「非典型就業」造成的「窮忙族」新窮人階級大增(青壯遊民激增即是警訊),以及政府宣稱景氣復甦卻嚴重漠視結構性貧窮人口,都已是台灣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後無法迴避的重要課題。

 如果政府持續讓派遣勞工等「非典型就業」問題惡化,可以預見,會有愈來愈多人在工作缺乏保障、付出與工資不成比例下淪為工作窮人;城市裡的工作窮人即使不想露宿街頭,也會因為付不起房租而被迫如此;這是政府無力解決就業、租屋問題所製造的大規模貧窮人口。

 而若政府相關部門只會在逢年過節時辦桌、發紅包(甚至依靠民間團體代勞),錯把結構性貧窮問題當成個案救濟來處理,則遊民問題非但無法對症下藥,不少努力工作卻仍無法溫飽的遊民,更將繼續背負「社會毒瘤」的不公平汙名。

 當公權力在街頭冷酷驅趕遊民,沒收丟棄遊民家當之際,政府相關部門應該捫心自問:努力接零工但月入不到三千元的遊民,究竟應該如何在台北這樣的都會裡生存?如果這些社會邊緣人的工作能有最起碼的保障,他們的勞動付出能夠在政策協助下租得起房子,那麼,誰還願意當餐風露宿、在經濟與文化層面遭受雙重歧視的遊民?

2011-02-09  中國時報言論廣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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